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8年11月29日府人任字第1080260430號書函轉考試院秘書長108年11月25日考臺人字第108000927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期間自民國108年12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0日止,活動網址為:https://www.exam.gov.tw/90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