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109年9月17日(109)電網字第1090917001號函辦理。二、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規定,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下稱iWIN),辦理法定七大任務。三、iWIN每年透過舉辦「iWIN網路安全年會」,向各界傳達推動成果,增進對網路安全之重視。今年因疫情影響,年會採預錄式線上直播方式,於9月25日晚上7時在iWIN官網、臉書「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粉絲團」同步播放。四、請惠予轉知業務相關人員,於舉辦時間透過掃描邀請函QRcode參與本次線上年會直播及線上互動,共同關心上網安全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