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7年3月30日府教設字第1070059984號辦理。
二、有關「107年清明連假(4月3日起至8日止)搭乘國道客運及『台灣好行』享票價折扣優惠;另搭乘國道客運及臺鐵享轉乘在地客運優惠,敬請多加搭乘利用,詳細優惠資訊請至公路總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