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
依據花蓮縣政府108年4月22日府人福字第1080079018B號函辦理。
花蓮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及退休人員憑員工服務證或退休證至該店消費享有優惠折扣,期限自108年4月11日起至110年4月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