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花蓮縣 108 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1 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縣 108 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縣決賽: |
| (一) | 競賽時間: 108 年 9 月 29 日(星期日)。 |
| (二) | 競賽地點: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 |
| 三、 | 縣決賽報名: |
| (一) | 報名期限: 108 年 9 月 5 日(星期四)起至 9 月 17 日(星期二)中午 12 點止。 |
| (二) | 紙本報名表:請於 108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二)前掛號寄送至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 四、 | 本計畫內容,與歷年辦理方式有重要異動部分及相關注意事項,業於計畫電子檔內以「紅色」字樣呈現,請詳閱後依規定辦理。 |
| 五、 | 花蓮縣語文競賽相關公告請至本縣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hlc.edu.tw/),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