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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之聘任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4條第3項「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
人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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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9-08-23 | 點閱數: 549
依據花蓮縣政府 108 年 8 月 21 日府政行字第 1080166951 號函辦理。
1) 有關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之聘任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圖迴避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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