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立南平中學全球資訊網

:::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主內容區域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4-01 | 點閱數: 559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9 年 3 月 31 日府人訓字第 1090060694A 號函辦理。

二、近來有應居家檢疫或隔離人員未遵守規定,恐造成防疫破口,基於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各機關(學校)單位主管務必告知同仁(含公務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等各類人員)如有旨揭情事,已實施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應遵守規定不可出門,否則將遭處罰鍰 10 萬到 100 萬元不等,如影響機關聲譽者並將追究行政責任。

三、另機關如有廠商駐點或承攬人員,亦請一併轉知廠商及人員一起配合遵守。

  • 花蓮縣函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pdf
    1) 花蓮縣函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pdf
:::

右邊區域內容

成員登入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