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切換選單顯示狀態
關於南平
學校簡介
學校願景
學校環境
班級概況
地理位置
團隊組織
校長室
教導處
輔導處
總務處
人事室
會計室
閱讀悅讀
歷年成果
114年閱讀推動方案(閱讀磐石)_閱讀指「南」針 找回心方向
環境教育
自製環保腳踏車發電機_教案
南平中學_生態宣言
禁止一次性餐具
綠色學校夥伴網絡
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109年度推動環境教育
108年度推動環境教育
108年環境教育計畫
107年環境教育計畫
重要議題
性別平等教育中心學校借用單與書冊
性別平等教育
校園行動載具使用
112年收受捐資情形(公開徵信)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
藥物濫用防制
課程計畫
本校課程計畫
114學年度課程計畫
命題審題辦法
首頁
管理者
管理者
僅限管理者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使用 花蓮縣教育雲 OIDC 快速登入
重取設定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
本站消息
教育部函為教師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其婚 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 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一案,轉請 查照。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5-11 | 點閱數: 503
依據花蓮縣政府 109 年 5 月 5 日府人訓字第 1090083766 號轉教育部 109 年 5 月 4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61699 號函辦理。
下載:109年婚假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一案.pdf
1) 109年婚假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一案.pdf
下載:教育部函.pdf
2) 教育部函.pdf
:::
成員登入
帳號
密碼
記住我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