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7月3日府教學字第1090122829號轉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人(一)字第1090079567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簡淑賢小姐(電話:02-7736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