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7月8日府教學字第1090122695號轉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法(三)字第1090084872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該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部法制處楊旻睿先生(電話:02-77366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