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8月4日府教學字第1090147474號轉教育部109年7月30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103896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