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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消息
公告花蓮縣政府來函花蓮縣優良特殊教育人員遴選及表揚實施計畫
輔導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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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 2020-09-18 | 點閱數: 485
依據花蓮縣政府 109 年 9 月 18 日府教特字第 1090185308 號函辦理。
花蓮縣政府為表揚特殊教育楷模,獎勵優良特殊教育人員以激勵教師士氣,特訂定旨揭計畫,考量報名人員需花費大量時間及心力準備書面審查資料,為鼓勵特殊教育人員踴躍參加遴選,修正計畫第 7 點增列第 1 項:「由教育處初審錄取報教育部參加決選,且得分 90 分以上者,由權責單位給予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
下載:376550000A_1090185308_print.pdf
1) 376550000A_1090185308_print.pdf
下載:376550000A_1090185308_ATTACH1.pdf
2) 376550000A_1090185308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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