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09學年度第8-1次教師評審委員會110年7月9日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花蓮縣立南平中學110學年度第1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第3次招考選錄取名單公告
(一)藝術與人文領域實缺代理教師:正取:江○倩。
(二)國文科代理教師:正取:從缺。
(三)本次藝術與人文領域已招足額,不再辦理第4次至12次招考。
二、正取人員請於110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2時,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攜帶身份證影本、大學及最高學歷影本、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影本),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