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74694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通 過與實施,為厚植從事原住民族語工作人員熟悉口譯能力與技 巧,成為族語口譯所需專業人才,除提升翻譯專業知能及人才 培育,更希冀落實原住民族族語及文化之保存與研究。 |
三、 | 旨揭工作坊將分為北、東、南區三梯次進行,第一梯次於本校辦理,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0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其餘相關招生訊息及報名資訊,請參考附件或至網站查詢https://ntnucamp.sce.ntnu.edu.tw/iitw/news/。 |
四、 | 招生對象將以下列遴選條件之順序依序錄取: |
(一) | 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
(二) | 曾從事族語口譯相關工作者。 |
(三) | 曾接受「口譯訓練」(任何語言),持有結業證書或證明者。 |
(四) | 曾擔任廣播節目、電視節目之主播、主持人等口條清晰者。 |
(五) | 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族語學習中心20學分者。 |
五、 | 旨揭工作坊聯絡人: |
(一) | 田小姐,電話:02-7749-5879,E-mail:wf@ntnu.edu.tw。 |
(二) | 邱先生,電話:02-7749-5824,E-mail:wenting741008@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