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 106年 4月 26日府人福字第 1060077760 號函辦理。
二、縣府為管制命令退休、屆(降)齡退休人員及編列民國 107 年度退休經費需要,請有意願同仁(教師、職員及工友)於 5 月 31 日前填妥申請退休意願書(如所附檔案),並請主管核章後送本室彙辦。
三、本次調查結果,將作為縣府編列民國 107年度退撫預算之依據,請確實審慎考量後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