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本府 106 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第 1 次會議紀錄及「花蓮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委託私人辦理行政契約書」辦理。 二、本案委託辦理事項:辦理本縣玉里鎮三民國民小學及附設幼兒園全校校務。 三、委託期間:自民國 106 年 8 月 1 日起至民國 112 年 7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