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7 年 3 月 15 日府人任字第 1070047714 號函辦理。 二、考試係為政府甄補公務人才最基本管道,並為國人最普遍參與之國家考試。為加強應考人服務,提供快速翔實之考試資訊,請利用多元管道,如公共電子看板(跑馬燈)、 Line 官方帳號、機關網站首頁等登載考試報名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