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 111 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1 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教育部 111 年 7 月 14 日「111 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決議事項及教育部 111 年 8 月 3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12702869 號函辦理。
二、本(111)年國家防災日訂於 9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21 分辦理,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至少完成實施計畫「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之階段一、階段二針對地震發生前及發生時進行「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演練,為此次演練實施重點。若受到疫情影響,或學校尚未復課,則以學生接收警報,一分鐘就地掩蔽為主,爰請以 5 分鐘時間依「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疏散原則。